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集聚昌都、建设昌都、服务昌都,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区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共引进高层次人才61人,其中事业单位调入引进7人、市属国有企业调入引进23人、机关事业单位柔性引进31人。(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水平或技能条件;
3.热爱昌都、奉献昌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调入引进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柔性引进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二)不符合引进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
3.在立案审查期间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除享受自治区规定的个人补助、科研补助、职务待遇、职称评聘、住房政策、家属安置等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引才单位规定的其他待遇。自治区相关政策待遇见附件2。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需求
昌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引才公告。
(二)人员报名
扫描报名二维码链接(附件3),下载并填写《昌都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昌都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昌都市委组织部联合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评并组织体检,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办理手续
引进人选按规定报审或备案后,昌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人才办理引进手续,并与人才签订在昌工作协议。
五、有关要求
引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5—4868552
邮箱:xzcdrcyj@163.com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昌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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