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有关通知及《西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拉萨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诚信、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基层医疗卫生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需求,通盘考虑、竞争择优、适用能用,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基层补充政治合格、技术水平良好、服务意识强的大学生乡村医生,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我市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二、招聘范围
2023年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在西藏或西藏驻外机构)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5.学历及专业:具备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中医学类(含藏医类专业)、中(西)医结合学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自考、成人教育获得学历。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拉萨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拟招聘(补录)40人。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总成绩公示、体检、结果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7日(每天09:30-13:00,15:30-18:00)。
报名地点:拉萨市卫生健康委
具体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1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3楼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拟考人员填写《西藏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到市卫生健康委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等相关专业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上交后,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核
1.拉萨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会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拉萨人社”、“拉萨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及县级相关网络平台公示,也可拨打0891-6327656查询。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与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复印件。
(2)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于4月1日-4月2日(每天09:30-13:00,15:30-18:00),前往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五)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在“拉萨人社”、“拉萨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及县级相关网络平台公示,也可拨打0891-6327656查询或到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公示栏内查看。
笔试内容: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等方面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4月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拉萨人社”、“拉萨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及县级相关网络平台公示,也可拨打0891-6327656查询或到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公示栏内查看。
(六)组织体检。公示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健康体检工作,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拟聘人员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由市卫生健康委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
(七)拟聘用人员核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拉萨人社”、“拉萨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及县级相关网络平台公示,也可拨打0891-6327656查询或到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公示栏内查看。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卫生健康委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因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考察、聘用、报到等相关手续的,或公示期间反映存在其他影响招聘的情况,将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递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拉萨人社”、“拉萨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及县级相关网络平台公示。
(八)选择岗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由考试总成绩最高的拟聘用人员在全市范围内优先选择岗位(岗位一经被选取,其他拟聘用人员不得再选择该岗位),随后由考试成绩排名第二的拟聘用人员在剩下的岗位中选择岗位(同样,岗位一经被选取,其他拟聘用人员不得再选择该岗位),依次类推。未到现场参加选岗视为自动放弃岗位。选岗工作结束后,在“拉萨人社”、“拉萨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及县级相关网络平台公示,也可拨打0891-6327656查询或到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公示栏内查看。
六、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
(二)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三)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对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散布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资格。
(二)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以“拉萨人社”、“拉萨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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