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实际需要,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鸡西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卫健、人社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要求,招聘采取实操、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护士岗位3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三)相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服务意识强,能够顾全大局,完成各项紧急突发的临时性工作。
(五)报考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六)学历:统招大专及以上、护理相关专业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3年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自取或公众号下载)。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现场自取或公众号下载)。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时间为一周内。
6.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8点-下午16点),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楼309人事科。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由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开考。
3.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4.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公众号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实操,后面试。
(一)实操
1.实操时间和地点,以实操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公布(无特殊原因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弃考)。
2.实操及分值:实操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实操合格分数线确定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实操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实操最低合格分数线。
4.当场公布实操成绩
(二)面试
1.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面试人选根据实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公示。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弃考)。
3.面试考官由院内专家、区人社部门、区卫健部门组成。
4.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实操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由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拟录用人员按鸡西市恒山区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
(五)薪酬待遇:拟录用人员试用期1-3月(试用期限以个人工作能力为准)试用期工资1550元/月,经所在科室与护理部考核合格以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与在岗职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咨询:0467-2465865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467-2455885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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