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5年,是黑河市区内唯一一所以中医为主,集医疗、护理、预防、健康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为省级示范中医院、省级文明单位。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专业知识扎实,综合责质好,具备履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临床医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急诊急救能力强)可放宽到40周岁。
2、透析室护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士有透析专科资质证者、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保卫科消防员:男性、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消防设施操控员”中级职称上岗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黑河市中医医院附属楼5楼办公室
联系人:侯杉杉姜涵
联系电话:13100868885、18604569262
2、邮箱报名:hhszyyyb@163.com,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具体的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应聘人员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留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聘。
(五)相关待遇
1、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2、岗位+绩效工资。
3、特殊人才面议。
(六)招聘纪律
对伪造、涂改证件及其他违纪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河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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