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督促康复人员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在康复中心对康复人员进行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包括功能训练、心理辅导等。
【薪资】:基本工资 + 绩效(具体面议)
【招聘人数】:2人
【任职要求】:
(1)年龄22—45岁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康复科护士、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相关专业学历优先;
(2)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心理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熟悉精神康复领域的工作,认同机构理念,具备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执行能力、亲和力等;
【福利】缴纳五险,原则上工作日7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休假(加班可调休),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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